一、复试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一专业(领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统一。
2.专项计划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遴选原则。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其他说明: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
5.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定于2025年3月28日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核
要求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请在2025年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上交到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314室。外地考生如果不能在周四上交材料,请在笔试前交给监考老师。
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9.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享受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面试前可自愿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复试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流程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
1.笔试(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笔试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时间20分钟以内)
(1)考核内容:
首先,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其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
最后,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考核小组: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四、同等学力加试形式、内容(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00分,30分钟), 试题难易程度符合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五、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研究生复试安排如下:
2025年3月28日9:00 - 9:30,笔试,地点:教四A103;
2025年3月28日10:00 - 18:00,综合面试,地点: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面试具体分组、排序、地点,见复试当天学院一楼公示栏。
调剂考生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上旬至中旬,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的总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3:7。录取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为7:3,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七、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
(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指导文件执行。
八、复试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86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