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辽石化大研究生〔2024〕5号),经研究生个人申请,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及审核,确定最终人选。现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电话13840203097,18341316063。邮箱:873323123@qq.com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