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 意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 年)》、《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对大学 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部署和统筹安排,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诚信考核是对学生在学业、经济、生活、就 业、网络和安全等诚信方面的评价,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 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公正、科学合理 地反映学生的诚信状况,它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 学生诚信评价周期为每学期评价一次,采取学期 内出现的不诚信行为随时定量记载,通过定量诚信评价得分, 给出定性评价等级。在校就读期间总体诚信评价等级按每学期 定量评价得分的平均分确定诚信评价等级。
第四条 学生诚信评价记录是记载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诚信 状况的记录材料,是学生个人评价的一部分。
第五条 学生诚信评价定量得分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 成部分,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的 5%。
第二章 学生诚信评价测评方法
第六条 学生诚信评价具体指标参照《学生信用评价指标 体系》进行测评,满分 100 分,在此基础上对产生的不诚信行 为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扣分。
第七条 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由 17 个二级指标构成。
第八条 学生诚信评价等级与评语。按学期学生诚信评价 得分结果设置为 A、B、C、D 四个等级。A 级对应分数为 95-100 分,评语为:信用优良、品德高尚;B 级对应分数为 85-94 分, 评语为:信用较好、再接再厉;C 级对应分数为 60-84 分,评语 为:信用一般、规范言行;D 级对应分数为 60 分以下,评语为:信用欠佳、亟待提升。
第三章 诚信记录管理与使用
第九条 学生诚信记录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诚信信息记载和诚信评价等级三部分内容。学生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专业、 年级和班级、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信息地址、家庭及本人 联系电话、家庭人员工作情况等。学生诚信信息记载主要包括 学生在学业、经济、生活、就业、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诚信状 况。
第十条 学生诚信记录的记载和管理。学生诚信记录记载 的是从学生入学时开始,到学生毕业时结束。学生诚信记录的 记载由各学院(部)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负责,辅导员要按规 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并如实填写学生诚信记录,及时向 有不良记录的学生提供书面告诫通知书。要注意保护诚信记录, 禁止私自涂改、污损、摘抄、复制学生诚信记录。未经批准, 诚信记录记载人不得向外界泄露记录信息,不允许他人使用、 复制、查抄诚信记录信息。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纪律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学生诚信记录的使用。学生诚信记录主要供学 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用人单位、贷款银行等考察学生道 德品质和诚信守法状况时使用。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状况与学生的各种评优、申请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申请勤工 俭学岗位、推优入党和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相挂钩。评价等 级连带效应说明如下:
(1)A 级:每学期诚信得分等级达到 A 级的学生有资格参 评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学金、评优和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发展及党员转正,有资格参加校级、院级和班级的学 生干部竞选。
(2)B 级:每学期诚信等级达到 B 或 B 级以上的学生有资 格获得各类助学金及申请各类资助、贷款的资格。
(3)C 级:每学期诚信得分等级达到 C 级的学生无权参加 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助学金申请和困难补助资格;是学生党员 的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D 级:每学期诚信得分等级达到 D 级的学生,学校将 通知银行,由银行决定是否终止贷款合同,在择业时不予向用 人单位推荐,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诚信评价等级为 D 级的学生比例达到或超过 10%的班 级无参评当学年的各种优秀集体的资格,班级学生干部无参评 校级以上优秀个人资格,班主任考核不能为优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生诚信记录的管理统一在计算机系统平台上 实施,各学院(部)为诚信记录管理主体,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学生诚信情况录入和具体执行,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和 监督。
第十三条 学生诚信信息要通过管理系统随时录入,并最 迟不晚于发生之日起 7 日内,并由辅导员负责向学生出具《学 生诚信告诫通知书》。
第十四条 学生有权了解学生诚信记录记载内容,对诚信 记录记载的数据或实事存在异议,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按照程序进行申诉。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17 年 8 月 22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22 日印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指标标准 |
具体分值 |
扣分 |
学业诚信 |
1.课堂诚信 |
7 |
找人替上课(晚自习)或替人上课(晚自习) |
2 |
|
课堂(晚自习)找人替签到(答到)或替人签到(答到) |
2 |
|
课堂上与任课教师、课堂检查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扰乱课堂秩序 |
3 |
|
2.考试诚信 |
8 |
考试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考题 |
2 |
|
考试违纪 |
2 |
|
考试作弊 |
4 |
|
3.学术诚信 |
6 |
剽窃他人学术、竞赛成果 |
2 |
|
花钱雇人代写代发论文、专利等 |
2 |
|
抄袭他人实验数据或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
2 |
|
生活诚信 |
4.个人信息 |
4 |
隐瞒个人健康情况或出具虚假健康证明 |
2 |
|
伪造个人信息、隐瞒家长电话或家庭信息 |
2 |
|
5.日常表现 |
15 |
伪造请假条或提供虚假病历、编造请假事由进行请假 |
2 |
|
伪造、涂改、冒领他人证件、证书 |
2 |
|
借书逾期不归还 |
1 |
|
通过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拉票 |
2 |
|
为提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1 |
|
隐瞒事实真相或为他人隐瞒事实真相 |
1 |
|
找他人冒充家长或亲属到校办理事务 |
2 |
|
伪造他人评语或签名 |
2 |
|
食堂不文明就餐、与同学或服务人员发生冲突 |
2 |
|
6.宿舍表现 |
5 |
不按规定整理内务、宿舍卫生极差、影响寝室成员和谐相处 |
1 |
|
宿舍内饲养宠物、赌博、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 |
2 |
|
不配合宿舍检查人员工作、甚至态度恶劣 |
2 |
|
7.早操表现 |
4 |
早操找人替刷卡或替他人刷卡 |
2 |
|
|
|
|
编造虚假理由不出早操 |
2 |
|
经济诚信 |
8.贫困补助 |
4 |
谎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各类资助金 |
2 |
|
伪造贫困证明进行贫困生认定 |
2 |
|
9.学费宿费 |
4 |
恶意拖欠学费、宿费 |
2 |
|
无故拖欠重修费等其他费用 |
2 |
|
10.贷款确认 |
2 |
不按时按规定进行贷款网上确认 |
1 |
|
毕业生不按时进行贷款还款确认 |
1 |
|
11.其他情况 |
4 |
挪借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或拾到钱财占为己有 |
2 |
|
向社会非法贷款组织借贷 |
2 |
|
就业诚信 |
12.就业信息 |
6 |
伪造成绩单 |
3 |
|
在简历中伪造学生干部、社会实践等经历 |
1 |
|
伪造就业推荐表、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 |
2 |
|
13.协议签约 |
6 |
伪造、私自印制就业协议书 |
2 |
|
违反就业协议约定、随意违约 |
2 |
|
通过编造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就业机会 |
2 |
|
网络诚信 |
14.信息传播 |
7 |
利用网络跟帖传递不良信息 |
2 |
|
浏览不健康网站或传播赌博、淫秽色情等有害低俗信息 |
2 |
|
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诽谤他人 |
3 |
|
15.网络安全 |
7 |
盗用他人网络账号窥探他人隐私 |
2 |
|
利用网络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他人受骗 |
2 |
|
利用网络制作或散布虚假信息和谣言 |
3 |
|
安全诚信 |
16.校内安全 |
4 |
恶意扰乱校内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秩序 |
2 |
|
违反学生签订的安全承诺书相关规定 |
2 |
|
17.校外安全 |
7 |
校外与人发生冲突、打架等造成恶劣影响 |
3 |
|
参与非法经营、或散发虚假广告信息、参与传销等非法组织 |
2 |
|
私自校外租房居住 |
2 |
|
说明:1.诚信评价周期为一个学期,满分 100 分,在此基础上对产生的不诚信行为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定量扣分,每学期定量定性评价一次。
17
2.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由 17 个二级指标构成,学期诚信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F总
= 100
- å Fi
, 其中,Fi 为各指标项得分。
- 7 -
附表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诚信记录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本人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籍贯 |
|
家庭住址 |
|
家 庭 成 员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地址 |
联系电话 |
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
|
|
|
|
|
|
|
|
|
|
|
|
|
|
|
|
学生信用评价情况 |
学 期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第三学期 |
第四学期 |
第五学期 |
第六学期 |
第七学期 |
第八学期 |
总体评价 (四舍五入, 取整数) |
得分 |
|
|
|
|
|
|
|
|
|
评价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诚信告诫通知书(学校留存)
20 年学字第 号 学院(部): 专业班级: 学生: ,因 于 年 月 日按诚信指标减分规定,给予减信用评价 分,学期累计信 用评价等级为 级。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合格大学生。 如对事实有异议,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
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论答复本人。
送达地点: 送达人(一)签字:
被送达人签字:
送达人(二)签字: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诚信告诫通知书(学生留存)
20 年学字第 号 学院(部): 专业班级: 学生: ,因 于 年 月 日按诚信指标减分规定,给予减信用评价 分,学期累计信 用评价等级为 级。希望你能够引以为戒,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合格大学生。 如对事实有异议,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
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论答复本人。
送达地点: 送达人(一)签字:
被送达人签字:
送达人(二)签字: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