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比项目 |
具体要求 |
名额分配 |
须上交材料及所填表格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一次性发放) |
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中评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原始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须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17级:1 18级:1 19级:1 |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版),(此表学生处统一组织填写。) 2、需要辅导员签字的: a、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纸质版,教务处网站打印) b、专业排名原件一份(纸质版,格式见模板) c、获奖(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3、《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版) |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一次性发放) |
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中评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原始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须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17级:1 18级:2 19级:1 |
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此表学生处统一组织填写) 2、需要辅导员签字的: a、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单(教务处网站打印,纸质版) b、专业排名原件一份(纸质版,格式见模板) c、获奖(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辅导员签字) 3、《2019-2020学年度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版) |
中石油奖学金(6000元/年.生,一次性发放) |
油气储运工程和石油工程专业大二及以上的本科生中评选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了解中国石油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无不及格的科目,大三大四年级需通过国家四级外语考试。优秀生奖获得者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励志奖获得者必须是经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排名放宽至50%,无不及格现象。 |
17级:优秀1;励志1 18级:优秀1;励志1 19级:励志1 |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自行正反面打印附件一),(此表学生处统一组织填写); 2、需要辅导员签字的: a、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单(教务处网站打印,纸质版) b、专业排名原件一份(纸质版,格式见模板) 3、获奖(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辅导员签字)。 4、《附件2-2020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电子版) |
国奖、省奖获奖学生典型事迹材料 |
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严格按照模版样式,130字以内,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另附近期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正文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部)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
国奖 17级:1 19级:1 省奖 18级:1 19级:1 |
学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 :三个word分别为 1、个人简介(另附近期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2、事迹正文 3、师长点评 |
中石油奖学金获奖学生典型事迹材料 |
需报送推荐意见和先进材料 |
17级:1 |
学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 :(只报电子版材料,包含2寸彩色证件照、3张个人生活或工作照片、优秀事迹与成就、理想和格言等宣传素材) |
备注: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如实行综合考评)原则上均需进入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规定的“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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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原则:年度内“奖奖不兼得、助助不兼得、奖助可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