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团学干部管理能力,培养团学干部的实践能力,发挥团学干部在学校建设发展的生力军作用。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捐赠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干部中开展“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评选活动,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一、评选项目: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
二、奖励办法
“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学校管理和文化活动中贡献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名额3人,每人1000元人民币。
三、评审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各科考试均无挂科,班级(专业)排名在前50%;
3、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之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校重点工作中或大型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5、组织或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学校署名文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报。
四、评选比例
“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共3个名额,其中,17、18、19级各一人,各年级受奖面为总数的33.3%。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组织或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学校署名文章的学生干部。
2.学生干部填写附表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申报表(院级学生干部)纸质版和附表三:xx学院天湖学生干部突出贡献奖学金评审数据统计表电子版。由学院团委按照评审办法组织申报,推报名单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加盖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报校团委审定。
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6860730@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一教106对面)。
共青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