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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2018-10-17  


                                      

第一条  为规范勤工助学活动,保证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日至              日。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管理乙方勤工助学活动。安排乙方             岗位,并支付乙方报酬。各岗位具体工资标准参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期公布的工资标准。

2、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护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安排乙方工作每周一般不超过8小时,特殊岗位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不得擅自解除与乙方的协议,但乙方因勤工助学而影响专业学习或违反校纪、校规,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严重者将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2、按照岗位要求,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的培训,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

3、不得擅自终止与甲方的协议,有特殊情况需终止协议者,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因不按规定工作造成各种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5、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因不按规定工作造成自身的各种伤害,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其他需要约定事项:
1

2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工单位公章)
 
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乙方 班级: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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